扬子晚报讯(记者 马祚波)国度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连合发布见告,字据国度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“对于2020年全省税费收入年终关账的见告”条件,国度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于2020年12月29日18时至2021年1月3日24时,暂停使用房产往复系统及收现业务系统。
在此时期,南京全市领域内(含江北新区、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全国区、溧水区、高淳区)的房产往复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干事厅,暂停办理触及税收的房产往复与不动产登记业务(含我的南京E办证业务),其它不触及税收的房产往复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浅薄办理。2021年1月4日归附办理触及税收的房产往复与不动产登记业务。
另外房地产中介,南京市主城六区(玄武区、秦淮区、建邺区、饱读楼区、栖霞区、雨花台区)领域内各房产往复与不动产登记大厅2021年元旦放沐日历为:1月1日(星期五)至2021年1月3日(日曜日)。